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意见发布
新闻分类:产业政策来源:发布日期:2025-09-03
本报讯 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政策工具。为推动建设更加有效、更有活力、更具国际影响力的全国碳市场,8月25日,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发布。
《意见》要求,坚持碳市场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工具的基本定位,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碳市场,有计划分步骤扩大实施范围、扩展参与主体,营造更加公平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,努力实现碳排放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,推动传统产业深度转型。
《意见》提出主要目标:到2027年,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,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。到2030年,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、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,建成诚信透明、方法统一、参与广泛、与国际接轨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,形成减排效果明显、规则体系健全、价格水平合理的碳定价机制。
《意见》提出要加快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。一是根据行业发展状况、降碳减污贡献、数据质量基础、碳排放特征等,有序扩大覆盖行业范围和温室气体种类。二是完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。到2027年,对碳排放总量相对稳定的行业优先实施配额总量控制。三是加强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的指导和监督管理。鼓励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在扩大覆盖范围、完善市场调节机制、创新监管手段、健康有序发展碳金融等方面先行先试,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探索经验。
《意见》提出要积极发展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。一是加快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。针对可持续发展效益显著、社会期待高、社会和生态效益兼具的重点领域加快方法学开发,强化自愿减排项目开发、审定、实施及减排量核查等全链条管理。二是积极推动核证自愿减排量应用。
为着力提升碳市场活力,《意见》提出丰富交易产品、扩展交易主体、加强市场交易监管3项举措。在全面加强碳市场能力建设方面,《意见》提出完善管理体制和支撑体系、加强碳排放核算与报告管理、严格规范碳排放核查、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全过程监管、加强技术服务机构监管、完善信息披露制度6项举措。
《意见》要求,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,积极推进绿色低碳转型,强化对碳市场建设运行的政策支持,加强对重点排放单位的监督管理,扎实做好本地区重点排放单位配额发放、配额清缴、数据质量管理等工作。强化政策法规支撑,研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,为碳市场建设提供法律支撑。(中国化工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