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肥料产品检测依据及质量状况

新闻分类:产业政策来源:发布日期:2021-05-19

主要类别有复合肥料、掺混肥料、磷肥、氮肥、有机肥料等,共计10种。抽查依据GB/T 15063-2009《复混肥料(复合肥料)》、GB/T 21633-2008《掺混肥料(BB)》、NY 525-2012《有机肥料》、GB/T 10205-2009《磷酸一铵、磷酸二铵》、GB/T 20413-2017《过磷酸钙》、GB/T 2440-2017《尿素》、GB/T3559-2001《农业用碳酸氢铵》、GB/T535-1995《硫酸铵》、GB 18382-2001《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》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,主要对标识、总养分、有机质、水分、粒度、氯离子含量、重金属等项目指标进行了检验。

不合格项目主要主要是标识、氯离子含量以及氮、磷、钾等养分物质不合格。

肥料不合格项目分析

1.标签不合格。包括产品名称标注不规范、字体不规范,存在夸大和混淆性质的词语等。原因是部分生产厂家对产品标识重视不够,以及对标准中标识规定部分的理解不透彻、不准确。

2. 氯离子含量、氮、磷、钾等养分物质不合格。养分物质不合格,肥料不能满足作物生长对养分的需求,影响其生长。

其原因,一是企业忽视质量管理,对原料的验收把关不严,使用了含量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原料;二是一些中小型企业生产工艺掌握不到位,养分配比不当,或是在生产过程中损失了部分元素;三是贮存、运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。

据了解,生产、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局于710日前将处置情况报厅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、执法稽查局。